安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行政許可決定書 安人社工時許決字〔2024〕3號 安化縣勞務有限責任公司: 你單位以書面方式向本行政機關提出的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的行政許可申請,經(jīng)審查,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條件、標準和法定的形式。為了保證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quán)利和促進生產(chǎn)工作任務的完成,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guī)定,決定準予行政許可。 許可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九條,勞動部《關于企業(y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fā)〔1994〕503號)。 許可范圍:實行以年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崗位,大型機械司機172人、流動機械司機182人、生產(chǎn)保障工78人、生產(chǎn)輔助工114人、后勤崗位人員83人、管理人員26人。 許可期限: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8日。 審批意見:1.你單位應告知勞動者實施特殊工時工作制 的崗位情況,并加強工時管理,不得擴大實施特殊工時工作制的范圍。2.你單位應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規(guī)定,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意見的基礎上,采用適當?shù)墓ぷ鳌⑿菹⒎绞剑_保勞動者休息休假權(quán)利和工作任務的完成。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向安化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六個月內(nèi)直接向桃江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安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3日
初審初校:劉立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