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積極構建民主開放、充滿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和校長選拔任用機制,更好地優(yōu)化安化八中領導班子,根據(j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湖南省事業(yè)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辦法(試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安化縣教育和體育局中小學校長選拔任用工作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經縣教育局黨組研究并報縣委教育工委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初中學校公開選拔1名優(yōu)秀人才擔任安化八中校長。為保障選拔工作順利實施并取得良好效果,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導,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取⑷稳宋ㄙt,突出政治標準選人用人;堅持事業(yè)為上、不拘一格、選賢任能,注重面向基層的選拔導向,為學校發(fā)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組織領導 成立安化八中校長公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陳羽成任組長,縣教育局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紀檢監(jiān)察組組長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校長公開選拔評定專家小組,由縣教育局黨組成員、總督學劉周明任組長,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辦公室、紀工委等股室負責人,仙溪鎮(zhèn)中心學校校長、分管人事政工副校長、辦公室主任等為校長公開選拔評定專家小組成員。 三、公開選拔職位與數(shù)量 安化八中校長1名 四、范圍與對象 安化縣初中學校主任級及以上從事教學一線工作的管理干部(含年級主任或教研組長) 五、資格和條件 (一)能堅定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yè)。 (二)有極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具有教育教學管理的政策理論水平、業(yè)務能力和組織領導能力。 (三)個人品德好,作風正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四)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3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五)近三年來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列入人選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本人曾受嚴重警告及以上黨紀處分或記過及以上政紀處分的人員。 5.擔任校長期間所在學校發(fā)生重大違紀違規(guī)事件的人員。 六、實施程序和辦法 (一)發(fā)布《實施公開選拔安化八中校長通告》和《關于公開選拔安化八中校長的實施方案》。 (二)報名方式 1.自愿報名。符合資格和條件的對象自愿報名,并填寫《安化八中校長職位自薦報名登記表》,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21日18∶00。《報名登記表》交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曹彤宇(聯(lián)系電話:15973737808)。 2.學校推薦。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班子集體研究如有推薦人選,于2023年8月21日18∶00前填寫《安化八中校長職位推薦報名登記表》交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曹彤宇。 3.縣局推薦。縣教育局班子成員、股室干部會商推薦人選。 (三)審查入圍 8月22日,匯總報名信息,評定專家小組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查,審定入圍對象2—3名。 (四)測試與面試 8月22日,評定專家小組對入圍對象進行校長基本技能測試和面試。 (五)確定對象 8月22日,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任人選。 (六)任前公示 根據(j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要求,對擬任對象予以公示,公示期為8月23日—29日(5個工作日),廣泛接受教育系統(tǒng)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七)聘任與履職 公示期滿無異議,領導小組為其頒發(fā)聘任書,任期內履行安化八中校長職責。 (八)相關工作紀律 1. 公開選拔領導小組機構的工作人員必須嚴肅、嚴謹、公平、公正開展工作,不得有工作之便的任何徇私行為,如查實,嚴格依紀依規(guī)處理。 2.公開選拔對象必須簽訂承諾書,保證不搞任何非組織形式的違規(guī)行為。 3.嚴禁采用不正當手段造謠、誣告他人和散布不實信息,一經查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按紀律處理。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局紀工委負責整個公開選拔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對舉報和申訴進行調查。 安化縣教育局 2023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