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系統(tǒng)依法依規(guī)
處理信訪事項“導引圖”說明
一、信訪事項的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采用信息網絡、書信、電話、傳真、走訪等形式,向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提出信訪事項。對采用口頭形式提出的信訪事項,接待部門應當如實記錄。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的,應當?shù)街付ǖ慕哟龍鏊岢觥6嗳瞬捎米咴L形式提出共同信訪事項的,應當推選代表,代表人數(shù)不得超過5人。
二、受理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主要受理以下信訪事項。
(一)涉房地產領域信訪事項
1. 涉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補償方面;
2. 涉房地產開發(fā)、房地產交易、房地產中介、房屋租賃、物業(yè)服務等方面;
3. 涉保障性住房等方面;
4. 涉住房公積金等方面。
(二)涉城市建設、城市管理領域信訪事項
1. 涉市政交通、環(huán)境衛(wèi)生、園林綠化、社區(qū)建設、歷史名城保護等方面;
2. 涉小城鎮(zhèn)建設、農房建設、農村垃圾治理、傳統(tǒng)村落保護等方面;
3. 涉城市管理、城管執(zhí)法等方面。
(三)涉建筑業(yè)管理領域信訪事項
1. 涉招投標、施工許可等方面;
2. 涉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人員資格管理等方面;
3. 涉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等方面;
4. 涉消防審驗、抗震防災等方面。
(四)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系統(tǒng)相關的黨員申訴、申請復審以及建議意見、檢舉控告等信訪事項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信訪工作機構收到信訪事項,應當予以登記甄別,對屬于本部門職權范圍的,應當自收到之日起15日內發(fā)放受理告知單,告知信訪人接收情況以及處理途徑和程序。對不屬于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系統(tǒng)職權范圍內的信訪事項,應當自收到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知信訪人向有權處理的機關、單位提出。屬于下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職權范圍的,依法轉送、交辦,并書面告知信訪人。對黨委和政府信訪部門、上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轉送、交辦的信訪事項,可以自收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異議,經轉辦機關、單位核實同意后,交還相關材料。書面包含紙質、短信、郵件、傳真等形式。
三、辦理
(一)申訴求決類信訪事項辦理
1. 可以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確認等行政程序解決的,導入相應的程序處理。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負責辦理涉一級注冊建造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除外)、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申請弄虛作假違法違規(guī)行為,以及部本級事權范圍內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申請弄虛作假違法違規(guī)行為等信訪事項。其他信訪事項,由違法行為所在地縣級以上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依法調查處理,并及時將調查結果告知信訪人。
2. 黨員申訴、申請復審等信訪事項,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jiān)督執(zhí)紀工作規(guī)則、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條例等辦理。
3. 無法適用其他法律程序處理的,導入信訪事項處理、復查、復核三級辦理程序。
(1)應當聽取信訪人陳述事實和理由,并調查核實。對重大、復雜、疑難的信訪事項,可以舉行聽證。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出具信訪處理意見書(辦理結果告知單)。情況復雜的,經本機關、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處理期限,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同時應當將延期理由書面告知信訪人。
(2)信訪人對信訪處理意見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30日內請求原辦理機關、單位的上一級機關、單位復查。收到復查請求的機關、單位應當自收到復查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查意見(復查告知單)。
(3)信訪人對復查意見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30日內向復查機關、單位的上一級機關、單位請求復核。收到復核請求的機關、單位應當自收到復核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核意見(復核告知單)。對重大、復雜、疑難的信訪事項,可以舉行聽證。經過聽證的復核意見可以依法向社會公示。聽證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復核期限內。信訪人對信訪復核意見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不再受理并書面告知信訪人。
(4)對地市級及以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做出的處理意見(復查意見)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或者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復查(復核);對省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做出的處理意見(復查意見)不服的,可以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復查(復核)。
(5)信訪事項處理、復查、復核三級辦理程序中,應把調解和解貫穿始終,依據(jù)當事人意愿可以選擇先行調解。經調解、和解達成一致意見的,制作調解、和解協(xié)議書。
(二)建議意見類信訪事項辦理
各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應當認真研究論證,對科學合理、具有現(xiàn)實可行性的,應當采納或者部分采納,并予以回復。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給予獎勵。
(三)檢舉控告類信訪事項辦理
各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受理的檢舉控告類信訪事項,由對被檢舉控告人有管理權限的紀律檢查、組織人事等部門依規(guī)依紀依法辦理和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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